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委员推荐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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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入选专家条件 (一)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。 (二)认真履职,公道正派,热爱职称评审工作,正确掌握并执行工艺美术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政策规定,熟悉专业人才队伍发展现状和方向,遵守评审工作纪律。 (三)具有深厚的工艺美术系列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,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,在工艺美术系列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,在教学、科研、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。 (四)在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工作,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,并取得研究员级、教授级、正高级或其他相当于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的专家(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)。 (五)70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具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。 二、推荐专业范围及领域 1.专业范围:雕塑工艺(含砚刻)、金属工艺、漆器工艺、家具工艺、花画工艺、剪纸工艺、编织工艺、结绣工艺、织毯工艺、印染工艺、珠宝首饰工艺、陶瓷工艺、烟花爆竹工艺、服装工艺、鞋类皮具工艺、乐器工艺和其他民族工艺,以及环境艺术、视觉艺术等新兴工艺美术专业。 2.专业领域:从事上述专业的设计、制作、研究人员均可推荐。 三、申请推荐方式 1.由申请人扫描下方二维码线上填报资料,并填写推荐表(详见附件),经推荐单位盖章后,纸质版邮寄至评委会办公室。 2.已入库人员,若有重要信息变更的,应重新填写推荐表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;若无变更则无需重新填报。 四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: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519号自编1栋205室。 联系人:杨剑霞 联系电话:020-87776781、18122253018 邮箱:gdgymsxh@163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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